卑诗省企业家移民申请人获得省政府邀请后,首先持有效工作签证登陆并创办企业。18-20个月之后递交企业经营报告,经省政府复核后给予省提名,申请人获取省提名后即可向加拿大联邦移民局申请移民。
A. 申请资格
- 企业经营及管理经验
- 在过去10年中,有至少三年企业主管理经验
- 在过去10年中,有至少四年高级经理管理经验
- 在过去10年中,有一年企业主管理经验,并且有两年高级经理管理经验
- 个人净资产
- 申请人必须提供至少60万加币的个人净资产证明,配偶的资产也可纳入计算范围
- 个人最低投资额
- 投资额最少为20万加币。
- 如果附带一位关键员工, 投资额最少为40万加币。
- 如果购买现有企业,不管价格高低,最多只有15万加币可纳入最低投资额计算。
- 如果计划购买土地,厂房,商铺,汽车等经营所需不动产,不管价格高低,最多只有15万加币可纳入最低投资额计算。
- 创造就业
- 该企业必须新增至少1个永久全职工作岗位给加拿大公民/永久居民
- 如果附带一位KEY STAFF, 则必须新增至少3个永久全职工作岗位。
- 教育背景
- 至少2年高中以上的教育; 或
- 在过去5年中,有3年企业主(100%拥有)经营管理经验。该100%拥有权可与配偶及未成年孩子共同拥有
- 商业计划书
B. 提名要求
- 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
- 在投资企业所在地100平方公里内居住
- 持有工作签证期间,在BC省内居住超过75%的时间
- 满足其他与BC省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内的条件